道经:第三十章

日期:07-12 道经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

道德经
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。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善有果而已,不敢以取强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
译文
  依照“道”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,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。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。军队所到的地方,荆棘横生,大战之后,一定会出现荒年。善于用兵的人,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,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。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,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,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,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,达到目的却不逞强。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,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“道”,不符合于“道”的,就会很快死亡。

注释
1、其事好还: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。还:还报、报应。
2、凶年:荒年、灾年。
3、善有果:果,成功之意。指达到获胜的目的。
4、不敢:帛书本为“毋以取强”。
5、取强:逞强、好胜。
6、物壮:强壮、强硬。
7、不道:不合乎于“道”。
8、早已:早死、很快完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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