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经:第七十四章

日期:07-12 道经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

道德经

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若使民常畏死,而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,孰敢?常有司杀者杀。夫代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斲。夫代大匠斲者,希有不伤其手矣。

译文
  人民不畏惧死亡,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?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,对于为非作歹的人,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。谁还敢为非作歹?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,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,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,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,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。

注释
1、为奇:奇,奇诡、诡异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。
2、执:拘押。
3、司杀者:指专管杀人的人。
4、代司杀者:代替专管杀人的人。
5、斫:砍、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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