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入魔戏痴”丹尼尔·戴·刘易斯

更新:07-26 名人轶事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

  在第85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上,丹尼尔·戴·刘易斯凭借传记片《林肯》,获得了他演艺生涯中的第3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。他以高超的演技“复活”了一个相似度高达99。99%的林肯。外界这样评价他的表演:“他完全融入了这个史诗般的角色,就像一件衣服穿了好多年。”
  
  桂冠诗人之子
  
  1957年,丹尼尔·戴·刘易斯出生于伦敦。他的父亲塞西尔·戴·刘易斯是英国王室册封的桂冠诗人,母亲吉尔·巴尔康是演员,外祖父迈克尔·巴尔康是英国著名制片公司伊琳的创始人,制作过希区柯克早期的几部作品。
  
  但是丹尼尔的家庭生活并不温暖。父亲在家的时候,他和姐姐必须踮起脚尖走路。他的姐姐塔玛辛回忆说:“我们姐弟俩大多数时间躲在自己的屋里,不下楼和父母一起吃饭,我们和保姆一起,生活在各自孤独的世界里。这样的生活只有一个益处,它留给我们大量的空白,让我们可以天马行空地尽情想象。”
  
  两岁时,丹尼尔跟随父母搬到伦敦南部的格林尼治。在那里,他学会了蓝领口音及举止,那段时期被他称为“演技训练的第一步”。1968年,父母将他送到位于肯特郡的七橡树学校寄宿,在自己非常讨厌的学校里,他却找到了两样喜欢的事:演戏和做木工。
  
  青少年时代的丹尼尔非常叛逆,在拥有特权的文学家庭里长大,却又不得不上学。因此他开始出现双重性格:一半是街头少年,一半是家里的乖孩子。他曾考虑过做家具,也在码头、建筑工地干过体力活。14岁时,他已经在学校里展现出了惊人的表演天赋,并且学会了抽烟。那一年,他第一次被父母带到片场,客串一个在街上随意打砸的小流氓。后来,他说这次拍摄“简直像到了天堂一样美妙”。他指的并不是当演员,而是可以随心所欲地破坏公物,不必担心赔偿,反倒有人付给他工资。
  
  丹尼尔15岁时,父亲罹患胰腺癌去世。20多年前,丹尼尔在写给一家报社的文章中,这样描述家人要求他紧握父亲冰冷的双手时的感受:“我感觉到自己的冷漠,失落感越来越强,变得更糟,掏空了我,又让我吐了出来,最后变成永恒的悲伤,以及无知又神秘的爱。”
  
  父亲去世后,丹尼尔一度因滥用偏头痛药而接受精神病专科治疗。1989年,他在伦敦西区舞台上参演《哈姆雷特》。在演到哈姆雷特和父亲的亡魂对话的一幕时,丹尼尔仿佛感觉到自己真的在与已故的父亲对话,结果不慎失足跌落舞台。从此,他再也没能登上舞台。丹尼尔后来在采访中说:“从那次起,人们已经知道我疯了。”
  
  他的眼里永远有激情
  
  丹尼尔演技极佳,但作品很少。从1997年至今,他只拍过6部电影,最长的一次时间间隔竟达5年。然而,他入戏时近乎疯狂的状态,几乎给所有与他合作过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对他而言,不是演什么像什么,而是演谁,他就是谁。从第一个镜头到最后一个镜头,无论在片场还是在宿舍,他只许大家用角色的名字称呼自己,即使在洗手间碰面,也得这样。
  
  1990年,丹尼尔因在《我的左脚》中饰演患先天脑瘫的作家兼画家克里斯蒂·布朗,第一次成为奥斯卡影帝。为了拍摄,他以轮椅代步,让别人用调羹给他喂食,细致地捕捉脑瘫患者的每个生活细节,包括痉挛、脸部因愤怒扭曲、嘴角不由自主地溢出口水以及含混地说话,甚至因为身体长期保持一个姿势,他竟窝断了两根肋骨。拍摄结束时,他已能熟练地用左脚画画、写字或拾起一个针头,更让人惊叹的是,他能用左脚画出和布朗原作相差无几的作品!
  
  1993年,为拍摄《因父之名》,他在监狱里生活数月,吃普通囚犯的食物。在拍摄《纽约黑帮》期间,除了操练黑帮头目“屠夫”比尔的基本功,他还在片场反复听以“脏话连篇”出名的饶舌歌手阿姆的专辑,使自己始终处于“侵略”状态,使得片场的很多工作人员对他敬而远之。片子拍到一半时,他得了肺炎,但他拒绝接受现代医疗手段,“因为比尔生活的年代还没有抗生素这种玩意儿”。
  
  为了拍摄《血色将至》,丹尼尔前后花了两年时间准备。除了学习1900年前后加利福尼亚的矿业史,对当年淘金者使用的一切工具和技艺了如指掌之外,在拍摄期间,他还拒绝收工后与演员、同事交谈,并且坚持要求住在得克萨斯州一处荒凉的油田上搭建的帐篷里,直到电影杀青。
  
  在电影《林肯》中,55岁的丹尼尔饰演56岁的林肯。为此,一年里,光是以林肯为题材的书籍,他就看了100多本。从2011年夏天起,在影片中饰演林肯夫人玛丽·托德的萨莉·菲尔德开始收到来自“亚伯拉罕·林肯”的手机短信,丹尼尔会发来一些无聊的打油诗,署名都是“Yours,A”;斯皮尔伯格则收到了一台奥林巴斯录音机,里面是一段莎士比亚的作品朗诵和一段林肯的连任就职演说,一个古怪、柔和又带点沙哑的男声,说着伊利诺亚、印第安纳和肯塔基州的混合口音——它属于丹尼尔·戴·刘易斯。
  
  这些听起来令人咋舌的举动,与丹尼尔那张带着贵族气质的英俊脸庞极不相称,这张脸曾在《布拉格之恋》中惊鸿一瞥,但这个男人从来没打算靠脸蛋吃饭。因此,他也被叫做“变色龙”——他既可以是扭捏做作的贵族绅士,也可以是留着茂密的络腮胡子的狂野牛仔。制片人亚瑟·拉平说:“有一点是永远不变的,那就是他眼里的激情。”
  
  丹尼尔不喜欢被关注,他用低调、沉寂的生活方式远离名利场。他说:“演员永远不应该接受采访,观众要是知道了你穿什么颜色的袜子,下次他们再看你的表演时,这个印象就会跳出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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