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纪80年代初,我在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学习,同桌是而今的大作家王安忆。当初她是个小女孩,也没听说有过什么石破天惊的作品。背后有人猜她是因为母亲茹志娟而受到了照顾。她不声不响的样子让我很是同情,自己是从小镇来的,才发了一个短篇小说就觉得写不下去了,很自卑,就有点同病相怜。上课的时候居然老是对她指手画脚:我从小上课就不太用心,看她记起笔记来恨不得连老师的喷嚏都记下来,觉得好笑,就老打岔,说老师的这段话该记,那段话不必记。她并不恼,认真听完,依旧恨不得记下老师的喷嚏。不久,我偶然在一个刊物上看到她的小说,脑子轰的一响——那样棒的小说我就是再读三辈子书也写不出来!或者,跟读不读书压根儿就没有关系,爹妈生就的禀赋就有天壤之别,我与她压根儿就没有可比性。
这教训是如此深刻。我在后来的王安忆印象记里特地写下了这件事。当时我有些犹豫,这么难堪的事我要不写出来,不会有人知道。以王安忆的教养,她本来就没有在意我的浅薄。但我还是写了,并且发表了。一则算是对王安忆表示歉意,二则是警醒自己不要再犯这一类的低级错误。
成语“有眼不识金镶玉”,典出王莽篡政后,胁迫孝元皇太后交出玉玺和氏璧,太后见国破家亡,一怒之下将和氏璧取出摔在地上,这个传世国宝当场被崩掉一角,后来能工巧匠用黄金镶上缺角,于是得名“金镶玉玺”。孝元皇太后摔和氏璧,是出于受到篡政者威逼的盛怒,并非是“有眼不识”,把这故事引申为见识浅陋、缺乏识别事物的能力云云是冤枉她了。我的不识大作家,固然有刚刚认识、了解不多的原因,但了解不多就指手画脚,那样的“二”才真的是一种笑料。时隔多年之后,有位语文教师援引此例说明记笔记能成为大作家,不记笔记会没出息的道理,问我是否介意,我甚坦然。我觉得这样的蠢事经常被人拿出来敲打,对我并没有坏处,只会让自己少犯傻。
因为,即使教训那么深刻,我在那之后还是免不了犯傻。有一次在旅途,同座见我看一本美国小说,就跟我聊起这话题。我不知哪根神经又搭错了,见他几乎还是个小男孩,就从杰克·伦敦到海明威,口吐莲花夸夸其谈起来。一说说了差不多一小时,直到要下飞机了,那个一直洗耳恭听的“小男孩”很礼貌地跟我道别,说有机会欢迎去他们大学,他在那儿开了“美国文学”课。比起30年前来,我惟一老练一点的就是尚不至于当场脸红。
宋朝人编的贤文上说“逢人且说三分话,未可全抛一片心”,教人世故,我不以为好。但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,尽可能的谦虚、谨慎,别让自己太“二”,落下笑柄,还是必要的吧。比宋人更早的孟子说“人之患在好为人师”,真是太对了,可惜我这样的人老是记不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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