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刚经》的中道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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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心愚

  中道,可以看作是佛法的根本立场,在大小乘各个宗派中皆有所诠释,虽然其诠释的程度深浅有别,但是将“中道”作为核心义理的态度则是一致的。而《金刚经》作为大乘般若系最有代表性的经典之一,则早为广大佛子所熟知。本文即是试图以《金刚经》中的内容为依据,对其中蕴含的“中道”思想作一简单的探寻与分析。

  一、《金刚经》与原始佛教之“中道”

  “中道”思想虽然在大乘佛教中广为宣说,但在原始佛教中也已有所提及,如《中阿含经》中就曾经这样说道,“佛言:莫以欲乐,极下贱业,为凡夫行,亦莫求自身苦行,至苦非圣行,无义相应,离此二边,则有中道。成眼成智,自在成定,趣智趣觉,趣于涅槃。”(见《中阿含经?根本分别品?拘楼瘦无诤经》)

  从《中阿含经》中的这段经文可以看出,这里所说的“中道”是一种不趋向于极端的合理的行为方式。佛陀教诫我们,在生活和修行上不要放纵欲乐,也不要追求极端的苦行,这两者都是“无义”的,只有远离这两种极端的行为,才符合“中道”,才能够成就禅定,开发智慧,最终趋向涅槃。

  在《金刚经》中,这种“中道”的行为方式也时时有所体现,如“世尊食时,著衣持钵,入舍卫大城乞食。于其城中,次第乞已,还至本处。饭食讫,收衣钵,洗足已,敷座而坐。”在这里,佛陀给我们示现的就是一种“中道”的行为方式,尤其是在“次第乞已”这一句上,佛陀亲自示范了这种“中道”的不执著的态度。

  当然,在原始佛教中的“中道”思想,不仅仅体现在不执著的行为方式上,更体现在思想和实践的方面,在思想上的“中道”即是对十二因缘的理解和体悟,在实践上的“中道”即是对八正道的落实。但由于这两个方面在《金刚经》中的体现并不是非常明确,在此不作详述。

  二、《金刚经》与大乘佛教之“中道”

  如果说在原始佛教中,“中道”思想还主要体现一种不极端的方式和态度的话,那么在大乘佛教中,“中道”则更多的体现在对世界观的阐述上。这一点,在大乘般若中观和瑜伽唯识两个思想体系中,表现得最为明确,因此我们可以结合中观和唯识两个思想体系中对于“中道”的诠释,来理解《金刚经》中的“中道”思想。

  在般若中观一系的思想中,“中道”思想主要讨论的是有为法的生灭有无的问题,如《中论》中所说,“众因缘生法,我说即是无,亦为是假名,亦是中道义。未曾有一法,不从因缘生,是故一切法,无不是空者。”(见《中论》观四谛品第二十四)这里所讨论的“一切法”,即是“众因缘生法”,而因缘所生的法,也即是有为法,而一切的有为法从本质上而言,皆是空无所有的,只是假名安立而已,这便是般若“中道”的思想。

  这一点在龙树菩萨的另一部著作《大智度论》中也曾明确提出:“因缘生法,是名空相,亦名假名,亦名中道。若法实有,不应还无,今无先有,是名为断。不常不断,亦不有无,心识处灭,言说亦尽。”(见《大智度论》初品中意无碍释论第十二)

  《中论》和《大智度论》都是龙树菩萨的著作,而在《金刚经》中,佛陀也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解说,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”这里的“一切有为法”也就是龙树菩萨所说的“众因缘生法”,如梦幻泡影,如露如电,这六个比喻也正是进一步说明因缘所生的有为法是空无所有的。

  同时,在《金刚经》中佛陀也一再的阐述到了因缘所生法皆是“假名”的思想,如经文中所说,“诸微尘,如来说非微尘,是名微尘。如来说世界,非世界,是名世界。”“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”“如来说具足色身,即非具足色身,是名具足色身。”佛陀用这样的表述,一再的强调一切因缘所生的有为法,皆是假名安立而已,其本质皆是空无所有的,这也便是龙树菩萨所归纳的“中道义”。

  在瑜伽唯识一系的思想中,对于“中道”也有其独特的说法,如《解深密经》中认为,远离有、空二边而完全彰显非有非空之中道真理之教,才是真正的中道了义教,偏于有、空之教,都是不了义教。而《辨中边论》中则更明确的说,“虚妄分别有,于此二都无,此中唯有空,于彼亦有此。故说一切法,非空非不空,有无即有故,是则契中道。”(见《辨中边论》)

  这里可以看出,唯识的中道思想认为,心识能够虚妄分别的作用是有的,但是在这个虚妄分别之中,能够认识的主体(能取)和被认识的客体(所取)都是没有的,这里面真正有的只是“空性”的真理,但是这个空性呢,却又是离不开依他起性的,离不开虚妄分别的作用。在这里唯识的中道观要牵扯到“三性”的理论,三性之中,遍计所执性绝对是空无所有的,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却不能是没有的,有的就一定是有,无的就一定是无,如实而言,这就是唯识中道之理。

  唯识中道观中所说的遍计所执性非有,即与中观所说的“一切法皆空”是一致的,其讨论的对象皆是因缘所生的有为法,中观认为一切有为法皆是“假名”,唯识也认为一切有为法皆是假名安立,如《唯识三十颂》中所说的,“由假说我法,有种种相转”,《金刚经》中“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”的论述可以作为这一论断的圣言量。而《金刚经》中提出的“离一切诸相,则名诸佛”的说法,则可以看作是对唯识理论中“圆成实性”的认同,由于此“圆成实性”是离诸因缘的无为法,所以《金刚经》中又说,“如来所说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说、非法、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贤圣,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”

  当然,佛法中的“中道”思想甚深甚广,在此只能借助《金刚经》的经文作一简单的对比,但是通过对阿含、中观和唯识经论中“中道”思想与《金刚经》的对比也可以看出,“中道”思想既可以作为佛教的“世界观”帮助我们认识一切诸法的本质,也可以具体的指导我们在修学佛法中所持的合理态度和方式,我们只有通过对经论的学习和理解,真正体悟到“中道”的涵义,才能够真正契入佛法的真实义。

  参考资料:

  《金刚经》鸠摩罗什译

  《解深密经》玄奘译

  《中阿含经》僧伽提婆译

  《辨中边论》玄奘译

  《大智度论》鸠摩罗什译

  《中论》鸠摩罗什译

  《唯识三十颂》玄奘译

  摘自《寒山寺》佛教双月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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