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毕业是我听过最多也最真挚的感慨,因为学校有一千一万种好:与人交往,我们虽冒失,但真诚;学术讨论,我们虽浅陋,但热烈。最重要的是,没有人会因为一个愚蠢的想法而否定热血的青春,这都是别人羡慕不来的。毕竟,岁月未必可以带来智慧和优越感,但确确实实可以带走那个不识愁滋味的少年。 电影《文科恋曲》里的杰西就是这样一个一心向往校园生活的成年人。杰西是一名在纽约工作的招生官,..
用基础比率预测,用过去的经验判断未来,是一个特别靠谱的决策方法。就算你认为自己很特殊,也要先了解基础比率,再在这个基础上做些修正。 希斯兄弟在《决断》中讲了一个真实的案例,特别能说明问题。 1998年,美国有个年轻人叫布莱恩,得了一种罕见的血液病,叫骨质增生异常综合征。他的骨髓的造血功能出了严重的问题,血液中血小板的数量非常少。如果不采取治疗措施,布莱恩还有五..
和很多调皮的男生一样,我小时候也很爱表现自己。初中时,我的座位在靠墙的位置,如果从外面回到座位上,我常常不会让旁边的人站起来,而是自己从过道跳到两个凳子间的缝隙处,然后坐到座位上。我的弹跳力和灵活性从小就不错。那时身高虽然只有一米五几,但是立定跳能摸到3。2米的篮球架上比较高的位置,我记得当时能做到这一点的同学很少。那时我也没有专门练习过,更没有想过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天赋,只是知道如果跑步,我可以跑得..
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吃臭豆腐,是在晋安河的桥头。晋安河是贯穿福州晋安区和鼓楼区的一条内河。我吃臭豆腐的那年是2004年,当时,还没整治过的內河比臭豆腐还臭。 我和二维就站在夏天的桥头,就着从内河吹来的臭风,吃5毛钱两块的臭豆腐。她吃完了就把一次性塑料杯往老板面前一摆:把汤加满,辣子要两满勺,香菜我自己来加。 然后她摸摸裤兜,掏出一块钱甩在卖臭豆腐的小推车上,指着我..
身为家中的第一个孩子,从小被期待做一个好榜样,我确实很爱惜自己的羽毛。小学毕业顺利考上台北市立女子中学(现为金华女中),然而初中毕业时,成绩中等的我,高中联考没有考好。对于我而言,这真是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。但是父母并没有太责怪我,只是跟我一起研究还可以考什么学校。 当时我的第一志愿是台北女子师范学校(现为台北市立教育大学),想将来当老师。谁知道录取率比高中联考还低,随后我又参加私立高中的联考,..
我上高中时,学校与日本一所中学建立了友好学校关系。每位同学都被分配到一位日本中学生做笔友。 我的笔友是一位长相甜美的女生。她写得一手漂亮的花体英文,我们相聊甚欢。 终于有一天,学校通知我们,友好学校的学生会来中国与我们见面,届时我们会跟自己的笔友一对一地交流,还可以互赠礼物。我在课桌下的腿激动得一直抖,心念道:到底要送女神什么礼物呢? 当年的我何等青涩,周围没有可商量的人,就回家问..
赵嗷嗷,记者,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,曾获中国彩虹媒体奖最佳报纸杂志类报道奖。 4月的日本,我在化妆品货架前流连,旁边一对穿着中学校服的男孩女孩也在仔细挑选。 他们在谈恋爱吗?我小声用中文问男朋友。在日本长大的他转头瞥了一眼说:显然吧。 我压低声音咬牙切齿:快点报警!我要让警察把他们抓起来! ..
如果未来有一部关于近千年历史的著作,不是由人类而是由人工智能撰写,它会怎样展开?不难想象,在这本历史著作中,我们人类认为举足轻重的那些事件:罗马帝国的衰落、美洲的发现、英国《大宪章》的签署可能只是一些脚注。 对AI历史学家来说,18世纪,玩具机器人开始有模有样地下棋;在加卡提花织布机的启示下,打孔卡片计算机诞生,这些才是AI历史的分水岭。 当然,我们现在要..
成人的世界,因为受实际的生活和世间习惯的限制,所以非常狭小苦闷。孩子们的世界不受这种限制,因此非常广大自由。年纪愈小,其所见的世界愈大。 我家的瞻瞻势力最大,便是因为他年纪最小,所处的世界最广大自由的缘故。他见了天上的月亮,会认真地要求父母给他捉下来,见了已死的小鸟,会认真地喊它活转来,两把芭蕉扇可以认真地变成他的脚踏车,一把藤椅可以认真地变成他的黄包车,戴了銅盆帽会立刻认真地变成新官人,穿了..
小时候我生活在叔公家,和我父基本不熟。直到小学四年级我离开叔公家,我们才正式开始相处。 所以,一开始我是不了解我父的教育风格的。不过很快就领教了:某天放学后,我在街边摊买爆米花,当摊主老婆婆端起一杯爆米花正往我衣袋里倒的时候,背后传来哈一声大叫,我父像钓鱼执法者一样突然现身,兴高采烈地把我捉了个现行。然后我被严肃处理,押送回家。我一路上机..
成为一个匠人,我骄傲 2012年,我因为工作需要来到荷兰,从事中文教学。在阿姆斯特丹大学外联部的安排下,我住进一个环境优雅的小区。我第一次接触荷兰的匠人教育是因为邻居玛丽。在她的恳请下,我成了她的两个孩子吉米和汤姆的中文老师。吉米是哥哥,14岁,正在读初中。8岁的汤姆是弟弟,刚读小学二年级。 由于是利用业余时间教他们中文,所以我几乎..
春夏秋冬从来不等人,我一直被岁月推着往前走,一路踉踉跄跄、稀里糊涂。好不容易清醒了一点,发现自己孤身一人那么多年。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个不合群的人,只是喜欢那一点点孤独感。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,人总会有孤独的时候,只是恰好有人喜欢。 我并不内向,灵魂也能抖出三四两重的有趣,所以我人缘不差,和谁都是自来熟,常同他们一起高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