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类一直以动物中最聪明的物种自居,但是很多动物适应环境的能力、感受力等,以绝对优势超过了人类,最好的例证就是2004年发生的印度洋海啸,许多动物早在人类还觉海啸的迹象前就远走高飞。伦敦动物园于2005年举办过一个展览,将志愿者关进猴山,体验动物的感觉,实验结果证明,在那样一个环境里,人比猴子聪明不了多少。所以,人类不妨谦虚一点,多多了解一下智商排行榜上其他的聪明物种吧。 黑猩猩 黑猩猩会..
在一片浓密广袤的热带雨林中,一位旅行者陷入了困境,不仅体力消耗殆尽,携带的供给也已经所剩无几。他费尽周折爬上一处高地后。终于捕捉到了一点手机信号,但他的求救电话接通后还没来得及报出自己所处的位置,手机就耗完了最后一丝电量。 在诸多不利因素下,这位旅行者开始陷入绝望,他蜷缩在一棵大树下,期待着那个没有打完的电话能带来奇迹。 可是,让他难以置信的是,时间仅仅过去了一天,救援队便找到了他,其中..
我正在图书馆里忙着赶论文,母亲打电话说要来北京看我。 几天后,我没能等来母亲,却等来了父亲的电话告知母亲病危。我心急如焚,下了飞机就打车往家赶,但终究还是晚了。 母亲躺在客厅中央的棺木里,安静地睡着。 父亲正在翻箱倒柜,腰弯得像虾米。阳光透过玻璃窗,将斑驳的影子一圈一圈打在他古铜色的脸上,沟壑纵横。 回来了,回来就好。父亲厚厚的唇一张一翕,声音嘶哑..
我曾经听过一个传说:一个人要是在月光下奔跑,就能让那些过世的亲人看到他。 过世的人因为失去了身体重量所累,走起路来一定很快,所以尘世的人需要用奔跑的速度才能跟得上他们。那为什么还要在月光下奔跑呢?是不是因为月光就是亲人们在那个世界的灯呢?我想。 也许我看起来有点儿傻,我曾经尝试过这个传说。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,我默默地奔跑在清冷的月光下,在轻风中,我感觉到自己..
我买了两个手机,装了两个号码,生怕错过一个电话,结果错过了更多电话;我装了卫星电视,甚至买了卫星电话,还住在卫星新城,结果发现自己很久没有抬头看看那些繁星。 要知道,在我小时候,光看着星空,就能呆坐两个小时,而现在未必有看两秒的心境。 我们知道的、得到的总是越来越多。 在上一次的同学聚会上,我们不再谈什么湖泊山脉,谈的都是人脉。 我们身边的碎片越来越多,新闻越来越杂,话题越来..
◆一吨玉米可以提炼出大约10克黄金。 ◆河马用汗液防晒。 ◆果丹皮的原料是胡萝卜。 ◆世界上第一台手机名叫摩托罗拉DynaTAC8000X,只能打半个小时的电话,当时的售价为3995美元。 ◆毕加索的全名是:帕布罗迭戈荷瑟山迪亚哥弗朗西斯科德保拉&mid..
我中学的同桌一直生得壮实,以前常住美国,最近常住北京,常运动,总发给我各种她跑步的路线图,总说一起去跑步,毫无私情,仿佛小时候在八十中、三里屯附近溜达。有次我正巧有空,于是一起去跑,从广渠门向南,沿着护城河外圈跑到永定门,再换到护城河内圈折返,一身汗,又一次深切体会到跑步的好处。 跑步救过我两次,如今是第三次。 第一次是在小学。我从小多病,小学三年级前总被父母带着去医院。小学三年级的班主..
每年7月,西班牙东北部的潘普洛纳城都会举办隆重的关牛节(即西班牙奔牛节),虽然奔牛伤人的事情每年都会发生,但人们对奔牛节和斗牛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。在上午的奔牛活动和下午的斗牛比赛中,人们处处都能看见勇敢的斗牛士挥舞着红色的布,试图激怒公牛,公牛在红布的刺激下,确实很容易发怒,变得狂躁不止,对斗牛士进行攻击。不过,公牛发怒真的是因为红色的刺激吗? 事实上,由于先天缺失..
丐帮是金庸虚构的。在历史上并没有这样一个全国性乞丐组织,而是各地乞丐各有各的帮派,名字也不统一。因为古代通信、交通不便,很难形成全国统一的组织。最重要的是,朝廷不会任由民间组织无限壮大。因此,丐帮大多是地区性组织,少则十几个人,多则几百人。 在金庸的小说里,丐帮被塑造成为天下第一帮派,门派多、门徒广。尤其是帮主萧峰、洪七公等人,武功盖世,行侠仗义。其实,小说毕竟是小说,历史上真实的丐帮,可不是..
这家婚纱影楼,很特别。 没人愿意接纳的客人,这儿都接纳。 有穿不上婚纱的驼背新娘光顾,店主把婚纱从后面一剪刀剪开,像系围裙那样套到新娘身上;有身高如孩童的新郎光顾,店主把坐垫层层加厚,在白衬衣和燕尾服里面塞些纸团,把新郎打扮成一个伟丈夫;店主让腿部变形的新娘坐在秋千上,拖曳着裙摆荡漾,飘飘若仙;店主让盲人新郎戴上一副平光眼镜,镜片上画着大而有神的眼睛,极其逼真&helli..
住在冬山河畔的阿姑与姑丈,仍然守着上一代留下来的碾米厂,把孩子磨大,自己也磨老了。 阿姑做的萝卜干远近驰名,以前日子苦,乡下女人都学了晒萝卜干、制作豆腐乳和酱瓜的手艺。现在的城里人吃腻大鱼大肉,反而分外怀念清粥小菜。所以传统习惯仍旧保留下来,每年夏天总有人回乡,特地载回阿姑的萝卜干,阿姑非常得意:你们这些台北人居然爱吃。 十来只玻璃瓶,除了自食,还可以当作厚礼..
从今天起,要把梦想写在沙滩上,把目标刻在岩石上,让那海枯石烂永不断流的青春热血一直流淌。 十八岁那年我初入高三,好像突然跌入战场,硝烟四起。一段与奋斗相拥作伴的青春岁月正慢慢点燃。 高一高二时,因为家里已经安排好我出国,我的成绩一直游荡于中下游间,总是在无聊的自习课上看看动漫,拿到试卷丢进抽屉看也不看,当别人都在争分夺秒的时候,我竟觉得日子是那么难以消磨。同桌调侃我是不用拼命飞去夺食的鸟..